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刊刻朱子晚年定论(第1页)

刊刻《朱子晚年定论》

正德十年(1515)八月,王阳明写下《朱子晚年定论》,书中暗示自己的学说与朱子晚年的定论是一致的。王阳明想借此减少朱子学者对自己的强烈非难和谴责,但当时这本书并未被刊刻。直到正德十三年,其门人才刊刻了此书。

当时,王阳明虽然兵务缠身,但还是提出了自己的学说。这些学说与朱子学完全不同,所以遭到当时的朱子学者的责难。但这些朱子学者根本不愿探究阳明学的内容。面对责难和非议,王阳明迫不得已才允许了《朱子晚年定论》的刊刻,并为它写了篇序文。

有关此事,我们可以从正德十四年王阳明写给安之的书信(《王文成公全书》卷四)中看到:

留都(南京)时偶因饶舌,遂致多口,攻之者环四面。取朱子晚年悔悟之说,集为定论,聊藉以解纷耳。门人辈近刻之雩都,初闻甚不喜;然士夫见之,乃往往遂有开发者,无

意中得此一助,亦颇省颊舌之劳。

鉴于明初的“朱陆同异”论者程篁墩因在他编著的《道一编》中赞美陆学而遭到非难,王阳明唯取朱子的自说,而对其言论未加一词。阳明以为如此一来,朱子学者也就不会再感到愤怒,进而非难他了。

因此,紧接前文,王阳明又在该信中写道:

近年篁墩诸公尝有《道一》等编,见者先怀党同伐异之念,故卒不能有入,反激而怒。今但取朱子所自言者表章之,不加一辞,虽有偏心,将无所施其怒矣。

“朱陆同异”论兴起于元代,初期分为持“根本相同而末支不同”之论者和“本末皆相同”之论者,但由元至明,朱子学被用于科举,因此当时是一个朱子学至上的时代。正如王阳明所说,如此同异论,朱子学者自然会将此举看作为陆学撑腰,因而激起众怒也是很正常的。王阳明深知这一点,所以才刊刻《朱子晚年定论》,并写下序文。

对于这一点,东正堂在评价王阳明的书信《与安之书》时曾说道:

此篇虽以论阳明先生编纂《朱子晚年定论》之事为主,然阅此后,方知先生编纂此书,乃因世之学者以学问为议论之种,而丝毫其自己身心做功夫所致,故而先生出此著,其主眼乃息无益之论。

盖先生之意,天下皆向朱子为宗,倘言朱子之误则定起不平,口角相争,喧哗不休,却疏于身心功夫。如此,如前之法不宜取。故此,此番天下共以朱子为学则宜,亦无不宜之事。但学此说,则须察朱子真意,停止议论,不若取朱子之语,着实身体力行。细学之,朱子之定论非如今日争论之朱说,却因晚年有大变之处,由此意,出此书。

然而,此亦为致吵闹益盛之种,倘直言朱子之学不宜,犹为善者,阳明诬妄曲解朱子,渐入己说。弄奸曲手段欲胜于人。尤其书中,与吕子约书之流,佯以不知初年所作,而入晚年却以此为证,如此混淆视听,竟内心坦然。此最最忌恶之事。

又如清儒李穆堂之流,引用阳明先生一文早晚之偶误,若言彼是,举现孰己惟晚年先生之说,云何谓著《朱子晚年定论》之新篇之事,此皆议论喧哗之事,却全不知先生之深意。

阳明先生初议朱子,本因忧世人以议论为学,丝毫不知着实之功夫而为,世人却因先生议朱子而不平,却无反省之意。言先生未毁朱学,却又成议论之种,故而此番先生不毁朱学而示道理,出《晚年定论》。然此事又引议论喧哗益盛,只叹先生实无再可着手之方。我等后学须知,知先生真意乃第一义。

然而,笔者不得不说,以上评价有些偏袒王阳明。

在创作《朱子晚年定论》的同一年,王阳明又写下《紫阳书院集序》(《王文成公全书》卷七)。紫阳书院位于南直隶徽州府歙县(今安徽省歙县)南部的山中,朱熹的父亲朱松曾在此读书,因朱熹曾在其建筑上悬挂御题的“紫阳书室”匾额,所以后人建造了紫阳书院。正德七年(1512),郡守熊桂(字世芳)重修紫阳书院,将朱子学弘扬于世,“萃七枝之秀”,并亲自担任主讲。后来紫阳书院的讲官程曾氏收集书院的兴废记录,效仿朱子的《白鹿洞书院揭示》,宣明政教,并请王阳明作序文。

尽管阳明对朱子学持批判态度,但他还是答应了对方的请求,写下了序文。此举或许与他作《朱子晚年定论》用意相同。之所以这么说,是因为王阳明在序文中从自己的心学,即自得之学、培根之学的立场上,对《白鹿洞书院揭示》的各条做出解释,讲述了此揭示中蕴含的朱子学精髓。

在《朱子晚年定论》(《王文成公全书》卷七)的序中,王阳明先述说了圣学的推移以及当时学界的状况,并对之加以批判,接着述说了自己为学的历程,解说自己悟得圣人之道的经历,然后明确道出自己对朱子学的看法,最后得出朱子学、王学殊途同归的结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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